第一章 總綱
1.1. 名稱
本會名為“孔教學院何郭佩珍中學校友會” ( 以下簡稱“校友會” ) 。
英文名稱:“ CONFUCIAN HO KWOK PUI CHUN COLLEGE ALUMNI ASSOCIATION ”。
1.2. 會址
大埔第十七區富善村孔教學院何郭佩珍中學
1.3. 宗旨
1.3.1 . 提高校友與母校之聯繫及增進校友間之友誼。
1.3.2 . 為校友於升學及就業方面提供指導及援助。
1.3.3 . 為校友謀取福利及提供各類文娛康樂活動。
1.4. 校友會年度
每一屆校友會年度由該次全體會員大會結束時開始,至下一次全體會員大會完結時結束。
第二章 會員資格
2.1. 當然會員
於孔教學院何郭佩珍中學曾就讀之校友,均可成為校友會之當然會員。
2.2. 永久會員
凡繳交入會費之當然會員,便可成為校友會之永久會員。
2.3. 入會手續
2.3.1 . 凡具備入會資格而欲申請為永久會員,須填寫校友會幹事會發出之會員登記表格乙份。
2.3.2 . 所有入會申請必須經校友會幹事會審核並批准。
2.3.3 . 凡經校友會幹事會接納為永久會員者,必須繳交應繳付之會費始成為校友會之永久會員。
2.4. 會員應有之義務與權利
2.4.1 . 參與所有校友會主辦之活動及享有校友會所提供之福利。
2.4.2 . 永久會員可享有選舉校友會幹事之投票、提名及被提名之權利,在所有全體會員大會上享有動議、和議、投票及動議修改所有決議案之權利;當然會員於全體會員大會上可享有發言權,惟並無動議、和議及投票等權利。
2.4.3 . 所有會員必須遵守校友會之會章及校友會通過之決議;並須維護及提高校友會之聲譽。
2.4.4 . 停止及開除會籍
所有會員,如有觸犯會章、校友會所定之任何規例、侵犯其他會員權益或損害校友會聲譽者,幹事會有權暫停會員之會籍,直至召開全體會員大會以決定是否褫奪其會籍。
第三章 會費
3.1. 入會費為貳拾元正。
附例:此費用包括首三年之通訊刊物及永久會員證。
第四章 全體會員大會
4.1. 裁決權
全體會員大會之投票表決為校友會對任何與校友會有關事項之最高裁決,所表決之決議為校友會權力架構上之最終決議。
4.2. 週年全體會員大會
4.2.1 . 週年全體會員大會(以下簡稱‘週年大會') 每年舉行一次,由校友會主席召開,日期及地點由校友會幹事會決定。
4.2.2 . 週年大會議程
(1) 通過大會議程
(2) 通過上次週年大會會議紀錄
(3) 通過校友會週年報告
(4) 通過校友會週年財政報告
(5) 修改會章
(6) 於選舉年選舉下年度校友會幹事
(6) 其他事項
4.2.3 . 特別全體會員大會
校友會幹事會如認為有需要,可隨時召開特別全體會員大會。
如有特別事故而有不少過 20 名永久會員簽名,亦可以書面向校友會幹事會秘書提出召開特別全體會員大會,惟只限討論所提出之特別事項,其他與該特別事故無關之事項,必須得不少於三分之二出席之永久會員同意,始可提出討論。
4.2.4 . 召開全體會員大會通告
所有召開全體大會之書面通告 / 網上通告 / 電話通告,必須於開會日期前不少於兩星期發出。
4.2.5 . 開會法定人數
所有全體會員大會出席之法定人數為永久會員 20 名。是日若出席人數未達法定人數,主席須宣佈流會,並於三十分鐘後同地點再次舉行。不論人 數多寡,出席人數為合法開會人數。?
4.2.6 . 大會主席
所有全體會員大會之大會主席必須由校友會幹事會主席擔任。如幹事會主席缺席,必須由副主席擔任大會主席。
第五章 榮譽顧問團
5.1. 榮譽會長
由孔教學院何郭佩珍中學在任校長出任;為校友會幹事會之當然委員。
5.2. 榮譽理事
由孔教學院何郭佩珍中學在職教師應邀出任。
第六章 幹事會
6.1. 組織
(1) 主席
(2) 副主席
(3) 義務 秘書
(4) 義務 司庫
(5) 總務
(6) 康樂
(7) 聯絡
(8) 助幹多名
6.2. 幹事會任期
校友會幹事會任期為兩年。
6.3. 職權
校友會幹事會代表校友會策劃及執行校友會之一切事務。
6.4. 幹事會各成員之職責
6.4.1 . 主席為幹事會之最高代表,負責領導其他幹事會成員執行會務,並為所校友會全體會員大會之大會主席。
6.4.2 . 副主席輔助主席執行所有主席之職務,於主席缺席時出任所有全體會員大會之主席及署理主席之職務。
6.4.3 . 義務 秘書負責處理校友會所有文書工作、會議紀錄及草擬校友會之週年報告提交週年大會通過。
6.4.4 . 義務 司庫負責校友會所有財政事務、帳項紀錄及草擬校友會之週年財政報告提交週年大會通過。
6.4.5 . 總務幹事負責統籌校友會所有活動及會議之籌備、事後工作及物資供應和運用等。
6.4.6 . 康樂幹事負責策劃、籌備及安排校友會主辦之文娛康樂活動。
6.4.7 . 聯絡幹事負責校友會會員間之通訊及聯繫。
6.4.8 . 助幹負責協助幹事會的活動進行,擁有幹事之權利,惟沒有投票權。
6.5. 選舉
6.5.1 . 選舉年會於週年大會進行。
6.5.2 . 幹事會週年選舉由在任之幹事會主持。
6.5.3 . 除榮譽會長外,幹事會各職位之競選接受提名必須於週年大會日期前不少於六星期開始及不少三星期前截止。
6.5.4 . 每年的選舉事項由該屆之選舉小組擬定。而選舉小組由三名會員及兩名顧問老師組成,惟小組成員不能參予候選。
6.5.5 . 幹事會須邀請孔教學院何郭佩珍中學在職教師不少於一名出任週年大會及選舉幹事之監察員。
6.5.6 . 任何幹事職位,如只得一名候選人,則無須進行投票,即可由該名候選人當選。
6.5.7 . 如同一職位有超過一名候選人,將投票決定,而投票方式由大會決定,隨即進行,獲最高票數者當選。
更新日期: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