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的一般規則
比賽的時間及限制:
比賽時間:分為四節,每節各十分鐘,第一與第二節及第三及第四節之間,
有兩分鐘休息,而半場休息則有十五分鐘,
若打和則加時五分鐘,再和則再加時,直至分出勝負。
暫停時間為一分鐘。
每隊在每次攻時間為二十四秒,並要在八秒內把球運往前場。
在開界外球或底線球,必須在五秒內開出。
當球員持球時,若有防守球員壓迫,持球球員必須在五秒內傳球或運球,
否則控球權便會給對方。
攻方球員不能在禁區內停留超三秒。
一般比賽規則:
得分:罰球投入得一分,三分線內投入的得兩分,三分線外投中得三分。
當進攻球員投球後,球開始下墜時,防守球員若觸及籃球、籃板或籃網,
該球則判為入球。
每位球員在接球後可運球一次,在運球時不可雙手拍球,運球結束後不可再次運球。
當球員不是拍球移動,他必須以其中一隻腳為中樞腳,這腳不能離地,只可轉動。
犯規:若防守球員,在進攻球員投射或走籃前犯規,則會判開界外球,否則則判射罪球。
個人犯規累積五次,該球員則會被判罰離場,不能繼續比賽。
隊際犯規滿八次,無論進攻球員是否在射球或走籃前被侵犯,都會獲得罰球。
若對對方球員動粗或對裁判不敬,則會被罰技術犯規,被判射罰球。
暫停及換人:
每隊在首三節可有一次暫停,而第四節即有兩次,若加時,在每次加時則有一次暫停。
暫停必須是有球員犯規、跳球、界外球或對方射球得分,才可暫停。
換人次數無限制,不過必須是暫停、球員犯規、跳球或己方的界外球,才可換人。